一、岗位职责
1. 工作地点:南宁教学点
2. 出差频率:偶尔
3. 核心工作:负责学生日常心理辅导、心理危机干预、心理健康课程教学及班级心理活动指导等工作
二、任职要求
1. 年龄在40岁以下,身体健康,能胜任教育教学相关工作;
2. 心理学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;
3. 具备中等或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,持有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证书(或心理健康教育相关资质);
4. 具有学生心理辅导、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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