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主持旅游学院全面工作,负责制定学院战略规划与学科建设,明确学科定位与发展方向,推动专业评估、专业建设,统筹课程体系优化,协调校内外资源利用。
2.教学管理与质量保障,监督教学计划执行,建立教学质量监控体系,推动实践教学改革。组织学院教材建设、教学成果奖申报及在线课程开发。
3.师资队伍建设,制定人才引进与培养计划,主导师资招聘与教师晋升评审,推动教师团队建设。定期组织教师培训,提升教学能力与学术水平。
4.科研创新与社会服务,鼓励组织教师申报国家级、省部级科研项目,推动产学研融合。
5.国际交流与合作,拓展国际合作项目,推动学生交换、教师互访及联合培养。引进国际优质教育资源,提升学院国际化办学水平。
6.行政管理与资源统筹,审批学院财务预算,管理实验实训基地等资产,协调与学校职能部门关系。依据学校工作部署完成相关工作任务。
要求:
1.学历与职称: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学位,副高级及以上职称,且具有旅游管理相关学科背景。
2.工作经验:具有高校旅游大类专业教研室主任、专业主任或者系主任任职经历;或者具有企业、政府文旅部门或国际组织的旅游管理工作经历,组织管理能力强。
3.能够制定学科发展中长期规划,把握旅游业数字化、绿色化等发展趋势。善于整合校内外资源,协调教师、学生、企业等多方利益,推动跨部门合作。具备良好的表达能力。
4.拥有高校二级学院院长、副院长任职经历者优先;年龄65岁以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