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任职资格
1. 年龄与学历:年龄35周岁以下(含35岁),思维活跃,具备创新意识;拥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,汉语言文学、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、学科教学(语文)等相关专业毕业,专业基础扎实,学术素养优良。
2. 专业技能:精通语文课程体系与教学大纲,熟练掌握文言文、现代文、写作等教学重点,具备深厚的文字功底与文学鉴赏能力;能够独立设计教学方案、开发教学资源,熟练运用多媒体等现代化教学手段。
3. 职业素养:热爱教育事业,责任心强,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;善于因材施教,能够激发学生学习兴趣;具备优秀的课堂组织、管理与沟通能力,可与学生、家长及同事保持良好互动。
二、优先条件
1. 持有中等职业学校语文教师资格证者优先;
2. 具有中职语文教学经验,熟悉中职学生特点与教学规律,教学成果突出者优先;
3. 具备竞赛辅导、课程研发、课题研究经验者优先。
三、其他要求
1. 能适应学校教学安排及教研活动,具备较强的抗压能力;
2. 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,语言表达清晰流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