负责一个县(区)级辖区的公共消防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而设立的专门消防机构。经过国务院机构改革后,消防机构已由公安部和武装警察部队共同领导改由应急管理部领导,其上级机关为市级消防支队,消防支队的上级机关为省级消防总队,省级消防总队归省应急管理厅管理。消防机构是省直机关,实行垂直管理。
雁山消防救援大队主要负责辖区内机关、团体、企事业单位的防火监督、开业前消防检查、消防知识普及、消防业务培训和对所属中队的管理等业务;所属金雁消防金雁站主要担负着辖区内的灭火救援、社会救助等任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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