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有关单位、就业指导师:
为落实全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视频会议精神,按照丁薛祥副总理关于“提质增效做好就业指导服务工作”的要求,现启动2026年桂林市就业指导师申报及续聘工作,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新聘就业指导师
(一)基本要求
1.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,热爱祖国,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,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;
2.熟练掌握当地就业政策法规、人才市场动态及企业用工需求,具备与求职者、企业、高校沟通能力及公共服务意识;
3.从事就业指导、人力资源工作满5年,并持有职业指导师(三级及以上)、人力资源管理师(二级及以上)、经济师(人力资源方向,中级或以上)等证书之一;
4.具备良好的政策理论水平,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,热爱就业服务工作,自愿承担就业指导公益服务任务,能组织开展就业指导咨询、课堂等;
5.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(条件优秀者可放宽至65周岁),身体健康。
(二)优先条件要求(下列之一)
1.企事业单位分管人力资源事务的高管等;
2.高校院系或企业部门副职以上职务人员;
3.高校就业工作负责人;
4.参加桂林市职业指导师大赛获得前三等奖的人员。
(三)申请流程
申请人需填写《桂林市就业指导师推荐登记表》,同步提供身份证扫描件、登记表相关佐证材料(如毕业证、职业资格证等详尽的资格证明材料),请于7月17日之前统一发送至邮箱rcfwbysb@guilin.gov.cn(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)。
征集工作结束后,桂林市人才服务中心将对申请人提交材料进行审核遴选,按照“择优选择、规模适度”的原则,拟定一批就业指导师名单,在桂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,公示时间为7天。公示期满无异议的,由桂林市人才服务中心予以正式聘用为桂林市就业指导师。
二、续聘就业指导师
(一)续聘要求
2022年至2025年期间受聘于桂林市人才服务中心的就业指导师。
近2年内需至少参与1项桂林市就业指导类项目,需提供反馈表或活动照片等就业指导工作佐证材料(如就业指导讲座、招聘会指导、线上一对一指导或直播课程)。
(二)申请流程
申请人填写《桂林市就业指导师推荐登记表》,同步提供身份证扫描件、登记表相关佐证材料(如毕业证、职业资格证等详尽的资格证明材料),请于7月17日之前统一发送至邮箱rcfwbysb@guilin.gov.cn(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)。
征集工作结束后,桂林市人才服务中心将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,并在桂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续聘结果,公示时间为7天。公示期满无异议的,由桂林市人才服务中心正式予以续聘为桂林市就业指导师。联系电话:0773-3637220。
桂林市人才服务中心
2026年6月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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