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崇军贷”是中国农业银行桂林分行是为支持退役军人(军创企业)创业创新而专项推出的贷款产品,充分运用退役军人获得的军人荣誉表彰等信息,在贷款额度、期限、利率等方面予以倾斜,为退役军人提供全面、优质、实惠的金融服务。以下为“崇军贷”个人贷款产品简介:
一、贷款对象。包括个人创业的退役军人、退役军人个体工商户、退役军人小微企业主(企业法人代表或控股股东、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)。
二、贷款用途。用于退役军人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,包括流动资金周转和固定资产购置。不得用于住房购置、金融投资(股票、基金、期货、理财等)、民间借贷等非经营用途。
三、贷款产品。包括退役军人初创贷、退役军人经营贷。
(一)退役军人初创贷。
1.适用对象:主要面向个人初始创业的退役军人、已经营但未满1年以及经营超过1年但经营项目仍在建设期尚未产生收入的退役军人经营者。
2.贷款要素:
(1)贷款额度:最高30万元,对获得军功荣誉表彰的退役军人,最高不超过50万元;
(2)贷款期限:最长10年,办理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的最长3年。
(3)担保方式:信用、保证、抵押;
(4)贷款利率:年利率2.8%起,对获得军功荣誉表彰的退役军人贷款年利率不高于同期同档次LPR。办理财政贴息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年利率1.8%起。目前LPR1年期3%、5年期3.5%。
(二)退役军人经营贷。
1.适用对象:经营超过1年且已产生收入的退役军人经营者。
2.贷款要素:
(1)贷款额度:最高1000万元,信用方式最高200万元;
(2)贷款期限:一般不超过5年。对于贷款用途为购买固定资产、厂房、机器设备等经营现金流回收周期较长的,最长不超过10年。
(3)担保方式:信用、保证、抵押;
(4)贷款利率:年利率2.8%起,对获得军功荣誉表彰的退役军人贷款年利率不高于同期同档次LPR。
五、贷款资料。
1、身份证明:包括借款人及配偶的身份证、户口本、结婚证等。
2、经营证明:包括营业执照、电商注册证明、摊位证、承包经营合同、经营资质证书等。
3、用途证明:包括经营项目投入预算、采购合同、租赁合同等。
4、收入证明:包括银行流水、微信流水等。
六、申请流程。“崇军贷”实行退役军人事务部门、经办银行相互推送机制,均可受理退役军人的贷款需求。申请人经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核实身份并取得盖章的《退役军人创业贷申请表》后,经办银行开展贷款审批、发放。如需申请财政贴息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,需取得当地人社部门核实盖章的《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审核表》。
郑重申明:农业银行不与非法中介合作,不收取贷款利息以外的任何费用。
七、银行联系方式。农业银行的所有网点均可受理“崇军贷”业务,申请人可直接联系当地农行网点或支行业务部门。以下为县区级支行的地址及联系方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