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工作需要,结合我区实际,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雁山区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。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条件
(一)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热爱工作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,遵纪守法,能吃苦耐劳,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;
(二)具有桂林市本级户籍;
(三)男女不限,身体健康,能适应岗位要求;
(四)本人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及不良行为;
(五)根据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、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《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》的通知》规定,经认定为就业困难的人员(办理《就业创业证》并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);
(六)对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择优录取。
二、招聘数量:5名。
三、岗位待遇
按桂林市公益性岗位待遇计发,并按规定购买五险,按国家规定休假。
四、工作地点
雁山区人民政府
五、报名
(一)报名时间
2024年12月5日—12月11日,共5个工作日(上午9:00至12:00,下午14:00至17:00)。
(二)报名地点
桂林市雁山区就业服务中心
(桂林市雁山区雁中路18号党群服务中心四楼)
联系电话:0773—3550296。
(三)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
报名者须填写《雁山区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》,将电子版、身份证、户口簿(户籍证明或印有本人户籍地址及本人信息的户口簿页面)、《就业创业证》的扫描件或照片发送至雁山区就业服务中心政务邮箱:ysqjyfwzx@guilin.gov.cn。
待资格审核通过后,通知报名者面试。面试当天带上身份证、户口簿(户籍证明或印有本人户籍地址及本人信息的户口簿页面)、《就业创业证》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(原件核验后退回)。
六、招聘程序
(一)资格审查: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,可进入面试考核。
(二)面试:主要针对报考人员的语言表达、word、office等办公软件运用等方面进行考核评分,面试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
(三)聘用:合格的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《劳动合同书(公益性岗位)》,并交区就业服务中心审核备案。
桂林市雁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2024年12月4日